本报讯(记者邓帆)市委政法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护航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政法系统从“五个方面”入手,主动担当,勇于作为,以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为加快推进“四个焦作”建设、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进一步发挥打击职能,严打各类涉企违法犯罪。一是开展企业经营环境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工挠工、盗抢生产设备等破坏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打早打小,防止坐大成势。对涉企刑事犯罪要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持续推进“平安企业”“平安项目”创建,为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惩处制假售假、内幕交易、虚假中介等干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保护力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受到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三是严查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涉企领域中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公开、公平、透明的发展氛围。
进一步发挥保护职能,助推企业经营发展。一是严惩各类失信行为。依托法院系统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建立与社会征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逃债、恶意骗贷、恶意担保、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二是开展执法行为规范活动。着眼公平和效率,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办理涉企案件时,坚持“两个慎重,两个不轻易”原则,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采取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冲击。三是开展涉企案件清理活动。对涉企积案进行深入排查、集中清理,依法快速办结。对新进入程序的涉企案件,提高工作效率,公开办案主体、程序和时限,坚决杜绝办而不结、久拖不决,减少市场主体诉累。
进一步发挥预防职能,有效防范经济风险。一是强化研判和预警。加强对经济违法犯罪、民商事纠纷等案件特别是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分析研判,从中发现苗头性、趋向性、规律性问题,及时向企业和政府部门提示预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二是开展风险评估。对重大涉企案件、重大经济纠纷、重大涉众型利益诉求问题,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提前沟通、及时介入,共同对可能引发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三是妥善应对处置风险。对发生风险的企业,依法妥善处置企业的债务纠纷,全力支持企业自救,多措并举化解风险,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进一步发挥调节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运用法律手段激发企业创造力。坚持“非禁即准、非禁即入”的原则,大力支持、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充分激发企业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开展涉企纠纷化解活动。依托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采取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减少对抗。三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准确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和招商引资过程中各类行为的性质,严格区分正当经营与犯罪行为的界限,确保有罪的依法惩处,无罪的不受追究。
进一步发挥服务职能,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一是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分包联系、挂牌“亮相”“绿色通道”“一条龙”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快捷的服务。二是通过减免费用、分期执行、协助重组等措施,努力帮助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加强对企业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增强企业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让企业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通过公开服务承诺、建立法律服务顾问团、对口精准帮扶等方式,指导企业依法解决困扰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各种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