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一对欲离婚的夫妻发出“离婚冷静缓和期”告知书,限令其冷静2个月,期间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事宜。据了解,这是广西首份“离婚冷静缓和期”告知书。
商海春 作(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