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依法暂扣的40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所有人,请在60日内携带有效证明到朝阳路55号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本单位将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报废,上缴国库。
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信息:
品牌型号捷达28辆,其中18辆车架号后六位为021995、032346、034028、038963、045773、055757、058540、059323、070970、071635、073687、078878、079318、084415、088178、089470、132607、137412,其余10辆没有车架号;
品牌型号桑塔纳10辆,其中4辆车架号后六位为162020、174187、198027、454427,其余6辆没有车架号;
品牌型号富康1辆,车架号后六位为016493;
品牌型号起亚1辆,没有车架号。
特此公告
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