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众信公证处作出的(2016)焦众证执字第79号执行证书,依法将被执行人李随旺所有的位于山阳区长恩路1288号龙源湖国际广场蓝湖郡8号楼56号的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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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