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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焦作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清单
关于依法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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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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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环保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等“小散乱污”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603家,要求各县(市)区于2017年4月底前全部依法整治到位,现予以公布。

  各级执法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的,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清除设备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视政策和法律、蛮不讲理、无理取闹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充分发挥公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作用,形成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监督举报电话:(0391)12369,举报邮箱:jzsdq12369@126.com。

  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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