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王女士
问题陈述:我怀孕5个月了,从2013年起,我一直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听说今年的城镇医保改为城乡居民医保了,我想了解一下,我生孩子时可以报销医疗费吗?如果可以的话,能报销多少钱?另外,孩子出生后能享受医保待遇吗?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就王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进行整合,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百姓,是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800元,剖宫产1800元。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亲或父亲的参保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亲或父亲身份(母亲或父亲只选择一方)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