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文立新)为推进交通违法清零工作,武陟县公安交警大队近日联合县文明办,对数十家文明单位下达《拟处罚公告告知书》,督促这些单位尽快处理交通违法,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在全省开展的强制处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中,武陟县共有1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车辆产生交通违法不处理现象,其中涉及文明单位10多家。这些单位的交通违法,多则一二百起,少则数起,有的违法行为产生于公车改制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处理。为此,武陟县公安交警大队积极与县文明办沟通协调,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结合“四城联创”,在文明单位中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每周组织志愿者上街维护交通秩序;二是将交通违法清零工作列入文明工作考核,对多次产生交通违法不处理行为的单位实行文明工作一票否决;三是由县文明办向文明单位代发《拟处罚公告告知书》,督促这些单位尽快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一系列措施,相关文明单位积极行动,派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去银行缴纳罚款。同时,文明单位做出了表率,广大干部职工有私家车的,通过交警部门催告或在网上看到交通违法信息后自觉接受处理。某局有一辆小型轿车,2011年以来共产生交通违法行为238次,罚款金额38300元,单位领导积极与交警部门沟通,全额上缴。某局一职工的私家车2014年以来共产生交通违法行为68次,罚款金额多达11900元。其所在单位进行内部动员后,该职工第二天就到交警部门接受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