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2月15日,沁阳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赵某拘役4个月。
家住沁阳市西万镇的赵某,曾向李某借款24万元。后来,两人因此产生民间借贷纠纷,李某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赵某拒绝报告财产,被法院罚款、拘留后仍不悔改。后经查明,赵某名下有丰田牌汽车一辆,符合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定情形。
今年2月11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月14日,赵某亲属主动代其履行了判决义务,并取得自诉人李某的谅解。为彰显法律权威,表明法院依法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沁阳市法院最终判处赵某拘役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