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众信公证处作出的(2015)山民二初字第00495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将被执行人柳岸青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三号院矿山东院2号楼2单元2号的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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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