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任务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任务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在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中强调多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如经济增速下降、实体经济盈利下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升等。这些问题主要不是周期性的,而是结构性的。要解决这些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的问题,就必须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生产力能否解放好、发展好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大原则性问题。因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不断改革完善市场机制,矫正以前过多依靠行政配置资源带来的要素配置扭曲,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去一降一补”作为当前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重点任务,过去一年的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地区、个别部门存在用行政性手段过度干预的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努力取得更大成效。必须摒弃以行政命令手段推动目标任务落实的计划经济思维,更多地强调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例如,在去产能过程中,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建立更加开放的公平竞争环境,让各市场主体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使落后产能被“挤”出去,而不是通过行政命令压减产能过剩行业的产量。又比如,在去杠杆中,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强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财务杠杆约束,逐步将企业负债降到合理水平。
在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中,政府既要明确权力边界,在行政干预上多做“减法”,把“放手”当作最大的“抓手”;也要集中精力抓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切实履行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等基本职责,不能把“放手”当“甩手”。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