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五部(局)门于去年8月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于9月21日开始执行(以下简称“9·21”治超新政)。如今,“9·21”治超新政已实施半年多,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进展如何?记者近日就此问题采访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处长史景政。
问: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进展如何?
答:“9·21”治超新政实施以来,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成效显著。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在路面治超方面,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重拳出击,开展了“零点行动”“错峰行动”,与济源、巩义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联合开展“2+1”跨区域执法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先后联合开展“改型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北山治理行动,开展了沿太行山公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嚣张气焰。半年来,共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6000余辆,卸货4万余吨,拆解非法改装车辆260余辆,有效地维护了公路运输的安全畅通,保障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二是在货运源头单位治超方面,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排查,积极与源头单位进行座谈、沟通和宣传政策,指导货运源头单位履行治超责任和义务。目前,已经有280多家货运源头单位悬挂了规范装载禁令、车辆超限超载标准图,并签订了规范装载承诺书。大部分货运源头单位能够按照标准装载,从源头上减少了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货运源头治超取得了初步成效。
问:“9·21”治超新政实施后,这些新政与以往的治超有哪些不同?
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一了超限超载标准。由过去的车货总重限值几家标准,变为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二是强化了联合执法。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建立路面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凝聚执法合力。三是实施“一超四罚”。根据违法行为,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的经营者实施处罚。四是纳入信用记录实现联合惩戒。把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五是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采取执法人员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六是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七是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问:目前,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正开展哪些行动?
答:我们要切实强化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从3月10日至4月30日,开展为期50天的路面联合治超“春雷行动”,目前,正持续保持路面治理管控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行为。
本报记者 詹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