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昨日,记者从市邮政分公司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汇兑业务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确保汇兑资金安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汇兑业务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汇兑业务开办范围和实施安排的通知》,对此,该分公司抓紧落实。
据了解,此次邮政汇兑业务调整涉及多项内容,其中,在邮政综合网点方面,邮政代理金融网点和邮政营业网点,以合厅或同址不同厅模式经营的邮政汇兑业务,要全部转换到金融高柜区办理;邮政汇兑单点方面,分为自营和委代办两种形式,要全部转换为便民汇款方式办理汇兑业务,单笔限额为2000元;存量手工汇兑网点方面,具备开办便民汇款条件的,要转换为便民汇款方式办理汇兑业务;对于特殊情况的网点,自营的汇兑单点办理汇兑业务有特殊需求的省份(不含委代办),在满足三级权限和安防设施等条件的前提下,由各省级分公司营业管理部门、安防管理部门、代理金融管理部门与同级邮储银行协商认定,省级分公司要提出继续开办的书面申请,由集团公司进行审批。
该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邮政汇兑业务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涉及所有汇兑单点转换为便民汇款,需要营业管理部门、安防管理部门、代理金融管理部门、电子商务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协同合作、尽快落实。另外,关于汇兑办理方式发生改变的网点,已经按要求在营业大厅内或台席前进行了公告,望广大市民办理业务时能认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