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城管局发出《致广大经营商户的一封信》,号召广大经营商户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定,做到“七不要、一做到、一争当”,尤其强调经营餐饮的商户不要将桌椅、炉灶、冰柜、食品展示台等摆在门前人行道上形成夜市大排档,经营副食品类的商户不要占道经营形成“食品墙”,经营电动车的商户不要占道经营形成“电动车群”……总而言之,就是经营商户不要依托门店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出店经营。
店外经营是一种违规行为,具有易发性、反复性,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店外经营行为的形成有一定的社会原因,部分经营者认为自家店铺门口理所当然可以占用,部分市容环境法制意识薄弱的群众对整治店外经营认可度不高,这些为店外经营的存在提供了社会心理支撑。
店外经营造成的危害不可轻视,一是破坏整洁的城市市容环境;二是造成道路交通拥堵,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甚至危险;三是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给正当经营者造成冲击。
笔者以为,要有效破解店外经营难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城市管理更有针对性。一是增强制度针对性。城管部门应建立定时定人定岗巡查制度,以车巡、步巡的方式,保证在工作时间每个路段都有城管人员执法,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问题。
二是增强沟通针对性。实践证明,有良好群众基础且工作负责的城管队员,在工作中往往容易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城管部门应该鼓励城管队员利用工作机会,多与服务对象交流,多进行换位思考,只有了解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在沟通时才能有的放矢,说到服务对象的心坎里,取得理解和支持。
三是增强店铺针对性。一些进出货频繁的百货店、果品店等,每天进货的时间相对固定,在进货量比较大的时候,商户往往直接将货物放置于店门口或门口人行道上,造成道路交通拥堵。城管部门应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对辖区店铺进货时间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店铺进货时派人到场,实行定时定人定点管理,防止商户长时间将货物放置于店门口或门口人行道上。
只要城管部门突出精细管理、坚持执法为民、提升城市品位,只要广大经营商户发扬主人翁精神,文明守法、诚信经营,支持城管人员的工作,店外经营这一城市管理中的“顽疾”就一定能得到根治,我们的城市一定会更加优美、宜居、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