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端于2014年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改革,肩负着构筑坚固防腐大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3年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之路,是一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攻坚战,是一场与多方利益群体博弈的歼灭战,是一场一往无前、冲破制度藩篱的持久战。
穿梭在大街小巷,感受着城市脉动:高耸的楼宇、通畅的交通、静美的社区……如今的焦作,处处发生着惊喜的变化。
走进熙攘的人流,倾听城市的声音:创新加压驱动、转型发展攻坚、扭住发展不放松、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今天的焦作人,铆足了时不我待、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这一蝶变的背后凝聚了焦作人众志成城、艰苦卓绝的破茧之力,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就是其中一股强劲的力量!
初心不改 征程再启
2010年,焦作市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变分散交易为集中交易,打破了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条块分割、封闭运行的传统模式。
但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影响交易事业健康发展的问题逐步表现出来: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推诿扯皮、行政效率低下;同体监督,标后监管缺失;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场大破大立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势在必行!2014年,焦作市委、市政府再次“亮剑”,创新监管体制,重构交易体系,整合平台资源,为公共资源交易加注“防腐剂”,把改革的“利剑”直指权力寻租这一“顽疾”。
2014年5月,焦作市政府牵头成立调研组,对国内先进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专项调研;
2014年6月24日,焦作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强调要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4年8月7日,焦作市委召开常委会,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交易运行,加强监督管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2014年12月12日,焦作市编委印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2015年1月2日,焦作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意见》,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体制、交易机制等进行明确;
2015年2月9日,焦作市公管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牌,正式成立运行。
自此,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披荆斩棘、征程再启,在实践中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顶层设计相映生辉,具有焦作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之路。
立足长远 夯实基础
构建“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组织架构是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核心内容。“一委”,即调整成立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市长任主任,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协调、决策和领导。“一办”,即整合原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的机构职能,组建正处级规格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牵头负责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一中心”,即撤销原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重新组建副处级规格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交易项目的组织和服务。
职能调整后的“一委一办一中心”组织架构,强化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综合监管职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由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体内”转移到“体外”,由部门自己“兼管”转变为政府直属专职部门“专管”,使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职能交叉、同体监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有效防止了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违规干预和幕后交易,实现了“以权力制衡权力、以制度制约权力”。
按照站位和规划要立足于实用化、装备和投资要侧重于电子化、操作和监控要实现信息化的原则,硬件设施建设同时启动。焦作市新建成的交易场所,面积由原来的1100平方米扩大到1.2万平方米,开标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10个,评标室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10个,同时增加了评标资料存放室、隔夜评标休息室、评标专家休息室等,实现了开标区、评标区、监督区、候标区、服务区和办公区的有效区分、物理隔离。
冲破藩篱 立规明矩
围绕干部不出事、政府少花钱、群众多受益的改革目的,焦作市委、市政府打出系列“组合拳”,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不断深入。
推行交易文件标前公示制度,要求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前,必须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在交易平台网站全文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这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保证了潜在投标人的知情权,减少了交易质疑、投诉率,使量身定做标书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实施中介机构遴选制度。全面开放中介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建立中介代理机构库,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业主可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从中介代理机构库选取中介代理机构。摇号过程,业主参与、相关部门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全过程,切断了中介代理机构与项目单位之间的利益输送。
推行集中监管、独立评标制度。过去一个交易项目,除评标必要的评标专家外,项目单位、监督部门等各方人员都要进入评标区参与评标活动,最多的时候一个项目有30多名监管人员,很容易干扰评标活动,造成交易机密泄露,出现串标围标现象。现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门建立监控室,并在评标区安排一名专职保安,除评标专家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评标区,直接斩断各方交易主体间的非评标联系。
加强社会监督。从市、县两级“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民众中公开选聘100多名具有代表性的“大众评委”,同时启用视频直播系统,将评标过程通过大屏幕向公众直播,任何人都可以在候标区观看、监督评标过程,进一步扩大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范围。
一系列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权力分解配置科学化、权力运行规范化、权力监督制约常态化。去年以来,焦作市公管办先后对14家中介代理机构、13名评标专家进行了严肃处理。
眼睛向内 挖潜增效
突出“服务+行动”,打造交易品牌。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交易转”,焦作市开通400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咨询电话,启动“一站式”服务,先后建立63项交易工作预案,公开47条服务承诺,大力落实AB岗、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制和过错问责制。同时,实施容缺受理制、主动协办制、预约办理制、跟踪服务制“四大保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上门提供政策、技术服务,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专人值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突出“制度+科技”,形成信息应用体系。焦作市引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理念,将制度融入信息化建设,配备电子监控系统、专家抽取系统、自动门禁系统等信息化设备,建设完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三大平台,完成与省级平台和部分县级平台的对接,房建市政、国有土地和产权交易项目全面实现电子交易,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建设完成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并对部分预算单位试点网上采购,收到良好效果。
突出“约束+激励”,提升队伍素质。焦作市建立健全学习抓手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加强学历教育、资格培训,立足岗位成才,努力提高持证上岗率;组织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学业务、比业务,做到一岗精、二岗通、三岗懂,在政策上问不倒、问不错、问不乱。去年以来,焦作市先后开展27次分别由各方交易主体参加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交易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了开评标、监督管理等工作质量。
蝶变新生 渐入佳境
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发展的出路,改革开放的程度决定着发展的速度。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一系列文件、制度的出台,让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持续深化、渐入佳境。
持续深化改革,理顺各方关系,创优发展环境。焦作市重点围绕市、县两级做实做强“一委一办一中心”的交易组织架构,理顺监管平台与服务平台、公管办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级与县级交易平台之间的关系,实现了综合管理职能的科学化和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形成了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交易体制。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制度先行,规范交易秩序。焦作市推动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加大标准化工作建设和推进力度,开展交易制度清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普法和制度规则专项宣传和培训,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围绕服务发展,抓牢关键要素,完善平台功能。焦作市大力推进市县一体的信息化建设,试行远程异地电子评标,各项交易业务全流程实现电子交易。同时,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助推大项目、服务大发展”理念,对重点投资项目在时间上优先、服务上优质,确保项目进得来、交易快、效果好。
强化部门联动,做实综合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焦作市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应进未进、围标串标及高校和医院招标投标专项治理,规范各方交易主体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考评和应用机制,激励依法交易、履约交易、诚信交易。
搭建区域平台。焦作市广泛吸引社会资源和省内外公共资源项目入焦交易;力争通过2年至3年的努力,在区域竞争中赢得先机。
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关头勇者胜。
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路上,焦作市正以永不止步、敢闯敢试的精神,以爬坡过坎、闯关夺隘的决心,大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创新的举措、更加规范的机制,释放改革红利和创新活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进程向“深水区”迈进,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省内领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报通讯员 殷国庆 宋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