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天阳纺织有限公司等37户企业:
经查,焦作市天阳纺织有限公司等37户企业注册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之规定,拟吊销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企业详细名单见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马村分局(市解放东路1151号)一楼公告栏或焦作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hajzaic.gov.cn/公告公示栏。
特此公告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马村分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