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方便当事人查阅诉讼文书样式,直接打印出相应诉讼文书;增设了导航索引系统、多功能诉讼终端、便民诉讼查询终端、信息发布系统等信息化设备,方便当事人诉讼或查询相关信息;建成了13个科技法庭,减少传递证据、开庭录像、法官释法等工作量;新增了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推进使用庭审语音文字笔录转化,减轻书记员的工作量。
建立四级分流体系,提高审判生产力
温县法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的核心是“让法官专司审判核心事务”,进而由员额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逐级向下解脱事务性工作,将一般性事务通过外包方式解决,逐层解放司法生产力,实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目标。
一级分流是诉前调解分流。一是主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对可能诉前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外分流。二是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的案件以及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借款等7类案件,在立案前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将案件委派给法院聘任的专业调解员或行业、村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三是一个月内难以达成协议的,在立案时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繁简分流,确定适用的审理程序。2016年,该院通过委托委派各类调解纠纷1269件,占民事收案的28%,推动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二级分流是立案登记分流。一是对委派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诉讼标的在3万元以下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登记立案,诉讼标的在50万元以下的金钱给付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立案。二是对案情复杂或速裁法官退回的案件,由立案庭结合案件类型、各业务庭法官工作量等情况交由其他审判团队组成合议庭审理,避免法官忙闲不均,使各岗位法官都能满负荷工作。通过立案分流,行政庭、审监庭等过去业务量较小的部门,法官人均结案也达300件。
三级分流是案件审理分流。一是实行诉中繁简甄别。对法律关系明确,但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程序性问题转入普通程序的案件,指定年轻法官办理;对疑难复杂案件,由资深法官办理。二是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成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3个专业法官会议小组,通过精英法官“会诊”,实现繁案精审。2016年,专业法官会议小组研究案件136件。三是建立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院、庭长办大案、难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交审委会研究解决方案,统一裁判尺度。2016年,院领导办理发回重审案件32件,调解8件,判决24件,上诉2件。
四级分流是执行程序分流。一是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登记时,立案登记人员对小标的案件通知被执行人,能够自动履行的,不再进入执行程序。二是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实行分段集约执行:成立财产查询组,负责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成立快执组,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简易案件,由快执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尽快将案件执行到位;成立执行攻坚组,对于大标的或复杂案件,由执行攻坚组协调司法警察开展集中攻坚。2016年,该院被河南省高院评为“执行工作突出的先进法院”,执行局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刚过而立之年的速裁庭副庭长樊世凯说,通过繁简分流,让我们年轻法官审理简单案件,既可以让我们在办案数量上获得荣誉感,又可以腾出大量的时间让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去办理复杂、疑难案件。
四项措施化繁为简,司法办案事半功倍
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中,温县法院不断总结司法实践经验,探索如何化繁为简,使审判提速,使质量提升,使法官在工作中体会到职业荣誉感,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捷和公正。
推行案件专业化审判模式。先后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庭、金融合议庭、劳动权益保护庭、家事审判合议庭等专业化审判团队,探索推行“同步分流、归类管理”法,在分流案件时区别对待,形成办案特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庭连续3年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推行诉前司法鉴定制度。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诉前司法鉴定窗口,通过诉前司法鉴定,当事人可根据鉴定结论作出是否起诉、是否同意调解等决定;立案登记法官可以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或是普通程序。2016年,受理诉前司法鉴定352件。目前,诉前司法鉴定制度已经成为该院一张名片,全国21家法院先后到该院学习交流相关经验。
推进行业纠纷源头化解。该院结合县域纠纷特点,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物业、家事等重点领域纠纷进行分类分流,做到专业调解、专人化解,实现精准对口、快速调处。
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改革。一是探索简易庭审方式。在审理保险合同、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过程中,法官对无争议的事项直接确认,庭审时间压缩在30分钟内,平均结案周期降至36.3天。二是简化裁判文书样式。根据案件不同类型,分别适用口头式、表格式、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如对于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赔偿项目多的案件,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
温县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庭长王卫东说:为了让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我们与交警部门紧密配合,指导交警部门和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使大量的案件都在诉前予以调解,极大地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繁简分流渐入佳境,人民群众受益多多
温县法院完善规章制度,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目标。一是规范制度管理。制定了《繁简分流实施办法》,在立案环节、民事审判领域、刑事审判领域、行政审判领域分别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将繁简分流工作纳入审判管理,以管理促质效。二是规范程序管理。强化对审判各环节的监管,严格控制简易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三是规范监督管理。为避免“萝卜快了不洗泥”,保证案件质量,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加大动态监控,进一步细化质效指标要求,有效减少存案,保证繁简分流工作落到实处。
实现审判增速提效,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强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简易案件驶入快车道,快审速裁早结。法官能够沉下心,将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提高了办案质效。2017年第一季度,该院诉讼案件结案率65.79%,位居全省第7名。
通过繁简分流改革,有效缩短了简易案件审理周期,该院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由2015年的66.5天大幅压缩到今年第一季度的43.16天。
焦作新潮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胜利说:从立案到当庭宣判只用了不到15天的时间,这就让原告作为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了及时全面的保护。
经常打官司与法院打交道的温县黄庄镇当事人杨某说: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效率非常高,有的案件几天我就可以拿到判决书。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温县法院将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为龙头,继续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模式,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参照民事审判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