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该省定陶县原副县长卢庆林有期徒刑6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卢庆林利用职务之便,伪造3个子女的人事档案,通过他人办理子女的假身份证,分别将3个子女调入山东省东明县农业局等几个部门工作,并在其子女未实际工作的情况下,骗领国家工资款28.7万余元。最终,法院认定卢庆林帮子女“吃空饷”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据《法制晚报》)
卢庆林帮子女“吃空饷”绝非个别现象。据报载,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卢庆林、邱海山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彰显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整治工作势在必行、任重道远。
“吃空饷”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人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有的人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有的人根本没有编制、人事关系和档案,却领着全额财政工资……无论哪种形式,本质上都是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蓄意贪占,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特别是卢庆林、邱海山这样手握实权的官员,以“吃空饷”的方式向子女输送利益,造成公共利益非法代际传递,导致公平正义缺失,于社会和谐十分有害。
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首先要加强干部管理,对于财政供养人员,相关部门要心中有数,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多个部门要联合起来,坚决把好干部进出关;其次要建立健全预防和治理“吃空饷”的长效机制,对“吃空饷”人员不能停留在说过就算、算了就忘、忘了又犯的表面惩罚,而要以法律的严肃性来警示他们,让他们不敢“吃空饷”、不愿“吃空饷”;第三要标本兼治,除了严惩“吃空饷”的人,还要惩处为“吃空饷”者创造条件的人;第四要加强社会监督,公开编制人员,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问责。
大力整治“吃空饷”问题,对于建设廉洁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财政公共性、公开性、透明性的增强,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整治工作趋于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吃空饷”这个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一定能够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