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这是全国首个保护幼鱼的专项决定。前不久,浙江省渔业主管部门将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三疣梭子蟹等品种确定为重点保护品种,并规定了每个品种到2020年底前的过渡性规格。2017年春天,一场“幼鱼保护战”已在浙江沿海地区打响。
作为一个“家庭煮夫”,每当在水产市场看到“筷子带鱼”和“硬币鲳鱼”在低价出售,我便忍不住哀叹:看来东海真的要无鱼了。照例,无论价格多么便宜,我都坚决拒绝购买幼鱼,但我深知,单靠个人拒买,根本无法改变幼鱼的命运。
现在好了,政府终于出手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保护幼鱼专项决定非常及时。作为一部地方法规,它解决了这场特殊战争的一个难点,即如何界定幼鱼的尺寸,多大的鱼算幼鱼,你总不能用“筷子带鱼”“硬币鲳鱼”来比喻,然后拿筷子和硬币去丈量吧?省人大常委会在决定中,明确未达到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的幼鱼,一律禁止进入农贸市场、餐饮领域销售,并授权省渔业主管部门制定一定期限内的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明确规定“渔船带回的保护品种幼鱼总量不得超过本航次装载渔获物重量的20%”。这等于划定了幼鱼保护底线,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
打赢“幼鱼保卫战”,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正是渔民的集体非理性捕捞,才造成了如今“东海无鱼”的困境。因此,相关部门对掠夺性捕捞要予以坚决打击,集中开展违规网具大清缴,对伏休偷捕幼鱼行为“零容忍”,对各类“绝户网”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对违规者予以经济甚至法律处罚。此外,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织起一张全覆盖的监管网络。比如,渔业部门承担对海上捕捞渔船、渔港码头、水产养殖场的监管职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则以市场监管、城管、商务部门为主,渔业部门配合,将有限的执法力量集中起来,形成一张覆盖全域的巡查监管网络,坚决打赢这场“幼鱼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