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焦作分院(原焦作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于2017年4月24日起搬迁至焦作市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基地院内办公。地址:焦作市世纪路与普济路交叉口东南角(疾控中心西侧),办公电话:2998003,业务受理电话:2998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遵照规定向检验机构报检。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焦作分院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