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根据市委统一部署,4月24日至25日,市委5个巡察组按要求全部进驻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审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旅游局10个单位,完成了对十一届市委第二轮专项巡察工作的进驻动员。
按照安排,十一届市委第二轮专项巡察以市政府综合部门为重点,采取“一托二”的方式进行,每个巡察组巡察2个单位,为期45天。巡察工作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重点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挪用套骗、腐化堕落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是否存在对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以及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及同级党委管理的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
为及时收集被巡察单位情况,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均开通固定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区设置联系信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其他各类违法问题。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处理。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时至17时30分,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