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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地方立法活动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就《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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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在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么,该《条例》包括哪些内容?其重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参与地方立法活动?针对相关问题,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请您谈谈《条例》的制定过程和重要意义。

  答:2015年7月30日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就开始着手研究起草本市的立法条例。《条例(草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于2016年1月15日提请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条例》于2017年3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

  《条例》是我市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依法立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立法中主导作用的重要体现,对于建立健全立法体制,提高我市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实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推进焦作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问:《条例》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答:《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第一章“总则”,对地方立法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等作出了规定;第二章“地方立法权限”,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范围等作出了规定;第三章“地方立法准备”,对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等作出了规定;第四章“地方立法程序”,对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报批和公布等程序作出了规定;第五章“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对地方性法规解释的范围、制定程序等作出了规定;第六章“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对规章备案的时限、审查的程序等作出了规定;第七章“附则”,对《条例》的施行日期作出了规定。

  问:《条例》规定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条例》明确了我市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一是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二是维护法制统一。即地方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三是民主立法。即地方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地方立法活动。四是科学立法。即地方立法应当从本市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五是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其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问: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权限具体有哪些?

  答:《条例》第七条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具体来讲,城乡建设与管理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等;环境保护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历史文化保护包括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这一要求,《条例》规定:一是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二是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由市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三是提前介入有关单位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问: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参与地方立法活动?

  答: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立法活动中,是推进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人民群众一是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二是可以应邀参与起草单位组织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是可以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作为立法机关,我们将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法规征求意见制度,认真研究采纳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工作中。

  问:《条例》出台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立法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协调和审议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一是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立法项目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我市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二是切实做好《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强立法调研和工作协调,努力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三是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出台的每一部法规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让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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