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要坚持科学立法,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在立法项目的选题上紧扣实际,科学选择;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进一步做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编制、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确保立出来的法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他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加强立法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素养,以实施《条例》为契机,不断增强我市地方立法能力。
会议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复和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暨培训会议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