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从5月4日召开的全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第三次推进会上获悉,截至5月3日,全市排查出的2295家“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到位2063家,完成率为89.9%,超过省定4月底60%的目标。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为打赢环境整治攻坚战奠定了良好基础。
“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取缔工作,是国家环保部列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专项督查的6项重点内容,也是省委、省政府大气攻坚的三项治本措施之一。我市多次召开会议明确“小散乱污”企业不仅污染严重,而且消耗大量的能源,扰乱正常经济活动和社会安全,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既要考虑其危害性,又要考虑民生、就业和社会稳定等因素,要实事求是,不能搞‘一刀切’。”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市委、市政府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4月16日,我市专门召开“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评估会,明确“小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将“小散乱污”企业明确划分为取缔类、整治类和规范类。同时,要求执法人员沉下身子,摸清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污染企业清单,整治过程做到有的放矢。
清除“小散乱污”企业污染“毒瘤”难度大、任务重,要使全市2295家“小散乱污”企业都达到“两断三清”标准(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并非易事。我市首先压实责任,明确各乡镇(街道)是责任主体,并建立专门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根据“小散乱污”企业在土地使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违规之处,实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工商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列入关闭、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的营业执照;国土、住建、林业部门对“小散乱污”企业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毁林占地行为进行严肃处罚,依法取缔;电力部门对取缔关闭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限电、断电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断电后私拉乱接;商务部门抓好黑加油站(点)的清理取缔工作。
为防止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4月26日,市环境攻坚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原来“一长三员”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增加供电员,组织建立基层环境保护网格“一长四员”(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供电员)管理和巡查制度,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做好企业停产整治、限产限排、关闭取缔的停电、限电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死灰复燃”一直是“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的顽疾,但只要抓其要害,就能攻克这一顽疾。
“充分激活和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是严防‘小散乱污’企业出现反弹的最好方法。只有发动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让人人都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才能让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小散乱污’企业无处藏身,为全面打赢环境整治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