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5月3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条件?获得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获得哪些支持?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
据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在我市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20分)、研发投入(50分)、科技成果(30分)三类,满分100分。市科技部门将按照比例进行分档评价。
除此之外,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企业近5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3名,或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或企业近5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