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3日,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小四带领30多名执行干警开展“春雷行动”,辗转多个乡镇,当日共抓获10多名“老赖”。中午12时许,连续奔波多日的王小四,回单位时晕倒在办公楼一楼楼梯口,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
因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王小四每天都要注射胰岛素,医生建议他输液治疗一个星期,但他仅让医生开了点药,就又回到执行局继续工作。“正是‘春雷行动’的关键时刻,我必须看着每项工作进展,心里才踏实。我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执行局需要我,我不能偷懒,更不能缺席。”王小四对记者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不断挖掘内部潜力,王小四主动拿起“手术刀”,从规范管理入手,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他的带领下,执行局成立8个执行攻坚小组,每周至少开展两次集中抓捕“老赖”行动。每天下午下班时,各小组负责人全部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面对一批“钉子案”,王小四对执行干警说:“老百姓如果打赢了官司,裁判文书却执行不了,司法就失去了权威。我们要换位思考,多替当事人考虑,多想办法。”为了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王小四以身作则,主动带领干警攻克“钉子案”。
郝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刑5年多,出狱后举家搬迁,杳无音信。郝某没有向受害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款,这起执行案成了“钉子案”。王小四一直没有放弃这起执行案,多次与同事到郝某村里,和村干部一起做郝某亲属的工作。最终经过多方努力,郝某将9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惩戒是手段,促使主动履行是目的。5月2日,在王小四的努力调解下,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杨某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武陟县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杨某借款本金4.3万元。在强制执行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的一套房产,要求张某限期搬出,将钥匙交至执行局。
到期后,张某既没搬出,又未向法院说明情况。4月27日,该院依法作出拘留张某15日的决定。慌了神的张某主动联系执行局说明情况,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需要一点儿时间筹款。王小四获悉这一情况后,打电话给申请人杨某,为他分析利弊得失,做通了杨某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5月2日,张某将借款一次性支付给杨某,杨某也放弃了部分利息,该案圆满执结。
5月5日上午,在我市法院执行攻坚第一战役总结表彰会上,王小四被评为优秀执行局长。在他的带领下,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交出了一份份令人民满意的答卷,赢得了群众的赞扬。他们默默牺牲、无私奉献,为打赢年度执行攻坚战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