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早知道后果这么严重,我就早点把钱给他们了,现在落下这个罪名,代价太大了!”崔某后悔地说。近日,武陟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5年,周某、李某等人在崔某的建筑队打工期间,崔某共拖欠18名农民工工资2万余元。周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后,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张波涛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涉及人数多,又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立即将该案列入涉民生案件,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执行。“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崔某一直躲在东北某地打工,平常几乎不用银行卡,查不到他的流水账,也没办法以拒执罪指控他。”张波涛说。直到2017年年初,他通过查银行记录,发现崔某先后购买过价值2300元的洗衣机和网购衣服2600余元。终于逮到狐狸尾巴了,有证据证实崔某的罪名了。随后,执行干警将崔某抓获。
虽然崔某主动归还了2万余元的工资款,但为时已晚。因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崔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