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化资金扶持:对不同层次人才(团队)给予50万元至5000万元扶持资金支持,对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1亿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支持。
(二)金融支持:可享受股权投资、跟进投资、贷款风险补偿、贷款担保、银行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三)科技创新:对新认定的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各类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资金支持。
(四)股权激励:以转让或许可职务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可按不低于50%的比例,划归研发人员及其团队拥有。
(五)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允许引进人才以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按注册资本最多100%的比例作价入股。
(六)场租支持:按照人才(团队)层次,3年内分别提供3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或给予租金补助。
(七)特别荣誉:优先推荐参加重点人才计划、授予荣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
(八)配套政策: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配偶就业实施办法》《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 焦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