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今年前4个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48.1亿元,同比增长12.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升1.3个百分点。
据市统计局相关人士分析,分地区看,城镇消费品市场仍是主力军,拉动效果明显。前4个月,全市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202.7亿元,同比增长12.3%。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住宿餐饮业增速放缓。前4个月,全市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09.4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4%,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高达86.2%;全市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8.6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分规模看,前4个月,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2.2亿元,同比增长18.2%;全市限下及个体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5.9亿元,同比增长8.9%,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提升,更利于全市消费品市场整体运行。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规模一直比较小,增长幅度较小,但进入2017年以来,网上零售额增势迅猛。前4个月,全市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为1.32亿元,同比增长90.2%,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1.26亿元,同比增长95.8%。在传统经营模式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网上销售出现大幅度增长,充分显示了网络销售的巨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