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祁国坤)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市级财政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资金792.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的产业发展项目。
《通知》要求,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要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按照《河南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