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每天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的食品销售摊点都有不少学生光顾,许多家长十分担心这些摊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我市将把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列入高风险等级,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据了解,为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我市从3月中旬开始,对全市学校及周边食品流通环节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整治,依托基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力量,突出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的各类超市、副食店以及膨化食品、饮料、冷饮等重点食品进行检查。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城管、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校园食品上游批发商、供货单位的监管力度。截至4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41人次、执法车辆1000余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793户次,排查出各类问题隐患290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18份,依法收缴问题小食品2300余袋220余公斤,发现查处无证经营单位54家,立案7起,结案7起。通过专项整治,我市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经营门店的经营行为,取缔了流动摊点,净化了校园内外的环境。
为巩固整治成果,加强长效管理,5月22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安排部署,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辖区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基本情况,每两个月至少监督检查1次,覆盖面达到100%,并建立台账和监管档案。
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类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检查超市、副食店等食品销售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许可范围销售食品,是否销售“三无”、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是否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设施设备,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核实的食品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