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 通讯员元蔚峰、赵大鹏)电商企业注意啦!快来申报焦作市第一批电商示范企业和园区。记者昨日从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了解到,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工作整体上台阶,即日起,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遴选确定焦作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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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的类型有哪些
此次创建活动范围为在我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示范类型的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具体包括:平台类电商企业,即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该类平台的突出特征是自身并不直接开展网上交易,而是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专业的公共与增值服务(包括线上撮合、洽谈,线下交易的平台)。
应用类电商企业,即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推广、销售等业务的传统企业。
服务类电商企业,即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主要服务业务有信用认证、代运营托管、广告宣传、信息发布、网站设计、摄影拍照、在线支付、物流配送、在线客服及售后保障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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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示范企业须具备六个条件
一是企业须符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和《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的电商企业。二是企业通过互联网从事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开经营批准证书的信息以及清晰可辨的照片或其电子链接标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是企业如有独立电子商务平台,须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证号。如有互联网信息增值服务,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四是企业重视电子商务应用,有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工作计划、资金保障和管理制度等。五是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电子商务应用一年以上,并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六是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近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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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电商示范园区(基地)须符合五个要求
一是要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参与创建区域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电子商务政策规定,符合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或组织。
二是参与创建区域用于电子商务的实用办公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0平方米,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入驻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已经聚集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及应用企业数量居所在地区前列。5家以上通过河南省商务厅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或入驻电商企业20家以上(含20家);基地内企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合计1亿元以上,或电子商务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三是创新能力较强,与地方优势产业结合度高。参与创建区域的电子商务发展能够很好地与地方优势产业需求相结合,在区域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营销创新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与专利拥有量居所在地区前列。
四是配套服务体系必须完善。参与创建区域建立较为完善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工作机制;在战略咨询、技术开发、人才培养、企业孵化、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方面功能完善、配套齐全。
五是需要获得地方政府支持。参与创建区域的政府管理机构应设立或取得一定规模专项扶持与配套资金,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孵化、人才引进和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等。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组织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基地)评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学深杭、促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力宣传,抓好落实。经过各地申报、专家评估、结果公示环节后,市商务局将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