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要着力打造重商亲商的人文环境,在全社会叫响“发展为上、项目为王、企业家为大”的理念,让这一理念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让整个社会的创造力充分迸发,让创新创业活力拥有更多源头活水。
王小平强调,优化环境、护航发展,是职责所在、担当所系,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根据人员、职责等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把这项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市、县两级领导要经常深入自己联系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企业和项目点,指导和推动工作开展。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责任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转变作风,着眼于提高素质和能力,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增强干部的整体素质,使每一名干部都能真心面对群众、心中装着群众,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改善服务环境,延伸服务内容,把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在全市叫响“调查研究主动办、跟踪服务及时办、找上门来马上办、克服困难想法办、重大项目优先办、多头管理协调办、坚决不说不能办”,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维护者、促进者和实践者。要督导问责,对于不讲政治规矩、懒政怠政、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让优化发展环境在全市上下蔚然成风。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宏昌总结了前一阶段“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工作,部署了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经济建设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涛宣读了《关于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小平总结了前一阶段“优化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工作,部署了优化法治环境、打击强买强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