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我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第八届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周将于6月10日拉开大幕。
2006年6月10日我国设立首个“文化遗产日”,今年6月10日是国务院将其调整后设立的第一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11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11年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从无到有、从有到多,走出了一条不平凡的路。
从即日起,本报《文化视点》栏目将围绕文化阵地开拓、文化角色担当、文化创新生存三个话题,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状况展开报道,以飨读者。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资源丰富。
据市“非遗”保护中心统计,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3项,省级“非遗”项目70项,市级“非遗”项目172项,县级“非遗”项目411项,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39人,“非遗”各项保护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一连串乐观的数据凸显了我市多年来“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然而,“非遗”项目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孟州市大定街道庙底村市级“非遗”屋脊制品项目仅剩一窑,且濒临关停;为了开拓生存空间,市级“非遗”博爱月山镇七方丝绸项目被迫采用机械制造,核心文化传承正被弱化;在焦作市诸多“非遗”项目中率先发展起来的孟州市省级“非遗”项目黄河澄泥砚,如今偃旗息鼓,生产区已另作他用,温县省级“非遗”项目黄河澄泥砚的发展也是举步维艰;在人才、资金“双缺”的状况下,我市一些“非遗”传习所成了摆设,并未充分发挥作用。
从2005年起,市“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聂琨就开始接触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并与这项工作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聂琨说:“各级‘非遗’数据库的建立,是为了更好传承濒临消亡的‘非遗’文化。我们需要努力将这些富涵地方文化特质的优秀传统文化重新被认知、被传承、被呈现,而这被认知、被传承、被呈现的基本支撑便是建立‘非遗’阵地。”
据了解,“非遗”文化阵地大致有五处。一是政府搭建的综合性展示、展演平台;二是由各“非遗”传承人担当主力的传习所;三是能够形成产品进行销售的生产性保护基地;四是“非遗”文化展示馆;五是社会传承、研究基地。
近些年来,我市逐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传习所、非遗研究基地、社会传承基地等在内的全方位保护体系。目前,我市有45家“非遗”传习所,其中省级7家;“非遗”展示馆6家,其中省级1家;“非遗”研究基地8家,其中省级2家;社会传承基地12家,其中省级2家;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1家,其中省级2家。
虽然“非遗”在阵地建设上略有成效,但大多规模较小,显效甚微,相对于四级名录数量居全省榜首的我市来说,其硬件的匹配度着实令人难堪。据了解,我市尚未有一个综合性的“非遗”文化展示、展演平台。各传习所在传承“非遗”文化过程中,因专业知识受限,多数传承人在传习过程中无法深挖“非遗”文化内涵。此外,资金匮乏导致众传习所发展陷入困境,而研究基地的行业专家往往注重行业理论,忽视“非遗”理论和“非遗”政策,使得专家指导偏离“非遗”项目保护传承的轨道。
2007年,武陟县乔庙乡冯丈村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村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0年来,这个村级“非遗”保护中心先后发展了怀梆、火神祭祀、哼小车3个省级“非遗”项目,并帮助武陟县申报了一个国家级“非遗”项目二股弦,可谓硕果累累。
然而,在向记者谈及这个村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发展之路时,其负责人丁家祥说:“没资金,没人愿意学。保护中心发展10年来,几次濒临解散。后来,国家给了3万元扶持资金,才留住几个骨干。村里重视文化事业是‘非遗’保护中心还能生存的关键。”
聂琨说,目前,学习“非遗”文化的人太少,受众层次太低,影响面太窄。
如何翻身?答案只有一个:缺啥补啥!
聂琨说,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建立综合性的“非遗”文化展示、展演平台,并制订“非遗”文化发展规划;希望教育部门支持,将焦作特色文化纳入到日常的特色教学课程中;希望创新“非遗”培训形式,在培训中将讲、学、研一体化;希望发扬工匠精神,“非遗”文化阵地需要各方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