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村霸”问题整治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村霸”是指利用、操纵、影响、依附公权力,倚仗宗族、社会势力,或直接采取暴力、恐吓、无赖、骚扰等手段,侵犯群众利益,扰乱项目建设,危害经济发展,破坏基层政权稳定的一些特定社会群体。
二、“村霸”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一)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惠农补贴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等。
(二)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众事务,为自身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把持或对抗农村基层政权,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国家机关,妨碍执行公务,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
(五)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等。
(六)侵占集体财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等。
(七)在重点项目建设、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攻坚、土地征迁与补偿项目中聚众闹事、阻挠施工,扰乱社会秩序。
(八)涉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设赌场,吸毒贩毒,组织卖淫等。
(九)欺压村民、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
(十)宗族势力倚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十一)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干扰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干扰村级党组织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行。
三、如果发现上述情形的,请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提供线索、投诉举报。对审核查实的“村霸”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手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重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
沁阳市 5656308
孟州市 8191937
温 县 6192102
博爱县 8682701
武陟县 7282420
修武县 7192081
解放区 2924376
山阳区 3555065
中站区 8765026
马村区 3942138
示范区 3560019
焦作市“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