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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市政府领导 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 副指挥长、成员职责
2017年市委、市政府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
焦作市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名单
焦作市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焦作市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焦作市黄(沁)河防汛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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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领导 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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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其他防洪、抗旱法规的要求,督促指导县(市)区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

  二、督促指导县(市)区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三、督促指导县(市)区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增加防汛抗旱投入,加快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四、了解县(市)区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指导县(市)区制订、落实防汛抗洪、抗旱应急预案,督促指导防汛抗旱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河道清障等工作。

  五、及时了解县(市)区汛情、旱情,督促指导县(市)区及早部署,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抗旱调度命令。

  六、负责检查指导县(市)区落实巡堤查险、工程抢险、迁安救护等防汛抢险措施。

  七、发生旱涝灾害后,督促指导县(市)区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搞好灾后重建和防汛抗旱工程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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