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丁玉玲)近日,为切实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做好大企业集团培育工作,市质监局制定了11项措施,确保大企业集团培育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该局实施领导分包制度,对分包的30家“1020”企业实行月度调研、建立台账制度;积极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实行服务企业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实施换证预告;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强化标准引领;开展廉洁服务活动;实行督导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