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凯明)6月9日,示范区召开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示范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实、做细、做优,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创造新的优势。
会议宣读了《示范区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示范区关于依法处置强买强卖、围门堵路典型案例的通报》《焦作市公安局、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焦作市司法局关于严厉打击阻工扰工、强买强卖等破坏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会议要求,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作为最紧迫的重大任务。近年来,示范区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还没有真正形成,特别是在企业、项目工地周边,一些人打着村民的旗号,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挠施工,这些现象破坏了示范区对外形象,损害了全体村民的利益,也给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全区上下必须把企业、项目、群众的所想所盼作为头等大事,切实把优化环境、护航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强化措施落实,真正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按照市委安排,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走访活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村霸”实行零容忍,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强化主体责任,努力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把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举措,深化广大干部群众对优化发展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严格督查,从严问责。区管委会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室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自检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不正之风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处理。要严格惩处问责。对一切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生破坏发展环境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惩直接责任人,又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会议强调,优化发展环境,贵在坚持、贵在深入,贵在较真碰硬、贵在领导带头。全区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做好优化发展环境这篇大文章,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努力为“五个示范区”建设、助力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