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收到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委托开展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招投标管理办法课题研究的函》以来,焦作市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深入调研,目前共召开8次研讨会,已完成课题的草拟工作,其中包括《受委托银行招投标管理办法(草稿)》《受委托银行开展情况调查问卷和座谈提纲(已开展过招投标的中心)》《受委托银行开展情况调查问卷和座谈提纲(未开展过招投标的中心)》《受委托银行开展情况调查问卷和座谈提纲(受委托银行版本)》等材料,并于6月6日携稿参加住建部的专题研讨会,为《受委托银行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作前期准备。
据悉,住建部之所以将此项制定全国行业标准的工作交付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是因为该中心在通过招标确定受委托银行方面有过成功实践。
2014年10月,该中心作为河南省试点,率先在全国同行业通过招投标确定4家归集银行、4家委贷银行,取得圆满成功。至此,该中心建立了与委托银行合作的新模式。同时,该中心大胆进行财务核算改革,大大促进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此后,该中心连续三年增值收益超1亿元,增值收益率最高达2.46%,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新模式运行一年后,住建部派专家专程莅焦调研,对该中心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之后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确定受委托银行中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综合考虑利率水平、服务质量、网点分布、风险防控能力等因素,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受委托商业银行”,将焦作的做法明确为全国行规。为了进一步规范受委托招投标行为,住建部将此课题的研究交付给该中心。
为了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该中心自收到委托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向省住建厅和焦作市政府有关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人民银行、财政局、银监局、法制办、政府采购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焦作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委托银行(4家)为成员的专项课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支持课题研究工作开展。
据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草拟工作完成后,课题组将在全国范围内选取6个河南省外城市开展调研工作,重点研究资金使用率、个贷率、归集资金规模、归集和贷款余额、是否开展过招投标、委托模式以及城市经济发展情况等综合因素。省外调研结束后,6月中旬,将在我市召开全省18地市公积金管理经验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河南省内情况,为起草调研报告提供借鉴,并对《受委托银行招投标管理办法(草稿)》进行再次修订,努力让《受委托银行招投标管理办法》成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行业制度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