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长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扶贫资金问题整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从6月12日起,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派出两个专项检查组,对修武县、武陟县、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中站区、马村区等七个县(市)区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为相关县(市)区和市直有关涉及扶贫资金的单位、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县(市)区各相关管理部门“两单一账”整改落实情况,即《扶贫资金问题重点整改清单》《扶贫资金问题全面整改清单》《扶贫资金问题整改细化台账》,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或对被查单位的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或调查。二是市直涉农资金问题整改情况。三是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及使用情况。四是其他违规违纪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此次复查是在前期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专门力量实地进驻相关县(市)区,对自查整改落实情况采取调账检查、实地核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复查,通过全面排查,彻底纠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各类问题,建立扶贫资金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跟踪核查扶贫资金使用状况,提高扶贫资金拨付的及时性、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加强资金使用后评估,确保脱贫资金用在“刀刃”上,落实“资金一笔一笔审核”要求,实现“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