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焦娇)“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得上癌症,得病后,精神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还好有关心我的妇联‘娘家人’,我一定会树立信心,争取早日康复。”6月13日,在市妇联举行的河南省“阳光母亲”专项救助金(焦作)集中发放仪式上,来自武陟县的“两癌”贫困母亲韦女士说。
在发放仪式现场,市委副书记姜继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丰收、副市长王建修、市政协副主席范涛等为相关县(市)区及全市9名受助妇女代表发放了“阳光母亲”专项救助金,并鼓励患病妇女树立信心,积极接受治疗,勇敢战胜病魔。
“自身信念的强大是战胜病魔的唯一法宝。”发放仪式上,姜继鼎字字恳切,“得病不可怕,只要早发现、早治疗,就不会影响健康。因此,患病的妇女一定要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化作战胜疾病的力量,用顽强的意志创造美好的明天。”
据了解,“阳光母亲”计划是省妇联实施的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战略,使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的“两癌”妇女得到及时救助,也是开展健康扶贫、持续推进“巾帼脱贫行动”的一项重大举措。该计划对年龄35~64岁、经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
近年来,乳腺癌、宫颈癌发病率逐年上升,“两癌”已逐渐成为严重危害女性健康的两大“杀手”。市妇联坚持以服务妇女民生为根本,大力推进“两癌”贫困妇女关爱行动。为了解我市适龄妇女健康状况,2016年,全市各级妇联共为3.45万余名适龄妇女进行了免费体检,检查出不同程度的“两癌”患者近400名。根据省“阳光母亲”计划的救助要求,市妇联向省妇联争取到102万元专项救助金,惠及102名患病妇女。
为将“阳光母亲”专项救助金发放到农村最贫困、最需要的患者手中,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各县(市)区农村,通过认真调研摸底、逐一登门核实、登记造册、审查核定、上报审批等程序,确定了102名救助对象。其中,沁阳市7名,孟州市7名,温县8名,博爱县28名,武陟县31名,修武县19名,马村区2名。
此外,市妇联将严格按照《河南省“阳光母亲”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救助金于资金到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时足额发放。
市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迅速行动,以河南省“阳光母亲”专项救助金的集中发放为契机,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阳光母亲”计划,扩大“两癌”检查覆盖面,让更多的“两癌”贫困母亲得到救助,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