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从6月19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实施处罚。”6月20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布了这一信息。据了解,两天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对10多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实施了处罚。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很普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群众反映强烈。近期,驻马店市一名女子在斑马线上被出租车撞倒,随后又被另一辆车碾压致死的视频,引发媒体聚焦、网民热议。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将重点围绕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从6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活动,对机动车遇行人不减速、不让行、不避让的行为实施处罚。
20日上午,记者在市区街头采访时发现,有个别车辆经过一些没有电子监控的路口时,尽管看到有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仍使劲鸣笛抢道。
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50元、记3分;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5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