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由城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严格处罚;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城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运输企业严格处罚;对使用报废车辆、拼装车辆、无牌无证、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超速、野蛮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格处罚。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城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订本辖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各环节监管人员名单,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和失职渎职行为。对渣土车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从严追究肇事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垄断市场经营、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
五、实行有奖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经举报查实的,视情给予奖励。举报途径:12369环保举报电话;“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
各县(市)政府参照本通告执行。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