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上下班途中,自己走路不小心摔成骨折是否算工伤?建筑业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6月23日上午,龙源湖公园北门口,市人社局在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这些问题成为居民咨询的热点。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依法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等政策规定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
现场咨询台前,在我市某企业工作的刘云说,上个月,她走路上班时不小心摔倒,造成脚踝骨折,经治疗,目前正在康复中。“我这算不算工伤?”她问。
“这种情况不是工伤。”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报工伤。
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此次宣传活动的一个重点。根据有关政策,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据悉,当天,集中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