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九鑫圆置业有限公司拟将开发的位于温县子夏大街北段西侧“九鑫蓝庭”小区的11号和12号楼1~2层商业(计建筑面积4228.3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给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张羌信用社作为贷款担保,若有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者,请在3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商结合到房管部门办理预购商品房备案手续。
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张羌信用社
河南省九鑫圆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