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暄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位于修武县青龙大道16号宁城尚景商业2幢001号、002号、006号、007号、008号、009号进行现房抵押,及9号、10号住宅楼部分房产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商品房销售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河南博暄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