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山阳区政府决定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即日起,在该辖区内,凡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举报人即可获得一次性现金奖励。
按照该决定,群众如发现属于山阳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均可进行举报。举报形式包括:群众亲自到相关受理部门进行举报,或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来信来访地址为焦作市人民路1969号山阳区政府1007房间;电话举报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2558108;网络邮件举报可发送电子邮件至syqsab@163.com。
举报人在积极参与该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同时,将得到相应的奖励。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更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同一举报人在各食品药品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同一案件的,由办理该案件的具体部门负责奖励,不给予重复奖励。
奖励标准根据调查核实的食品药品举报类别而定。一类举报,即详细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能够提供关键证据和票据,积极协助现场调查,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类举报,即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已掌握部分证据材料并协助案件调查,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类举报,即提供查办线索,但未对违法事实进行核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
具体奖励标准为:一类举报案件,奖励金额500元;二类举报案件,奖励金额300元;三类举报案件,奖励金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