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拟于8月下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详见今日本报第二版——本报编者注)的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8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焦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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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