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冬)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营秩序,有效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违法超载、抛撒滴漏等原因造成扬尘污染,日前,市政府下发通告,决定将手续完备、车况良好、年检合格、已加装卫星定位系统且达到全密闭运输要求的社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纳入特许经营企业管理,这是我市渣土管理方面的一大创新。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管理混乱,社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利益的驱使下,野蛮运输,随意在市郊倾倒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垃圾围城”乱象,破坏了城市环境,损害了城市形象,广大市民意见很大。为解决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问题,市城管局在2012年确定两家特许经营运输企业参与我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
虽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但一些没有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社会车辆依然在偷偷运输建筑垃圾。今年年初以来,市城管局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办公室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对偷运建筑垃圾的社会车辆加大查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城区仍有170多辆社会车辆与执法人员“打游击”,非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
堵不如疏,为给上述社会车辆找一条出路,从源头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市城管局建议市政府下发通告,对在我市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社会车辆进行整合,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车况良好的社会车辆,若车主自愿申请,车辆经过全密闭改装后可纳入焦作市建筑垃圾特许经营运输企业,统一接受公司化管理。纳入特许经营企业管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到指定消纳场所进行消纳处置,严禁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抛撒滴漏、扬尘等污染路面的行为。通告指出,自今年7月31日起,未纳入特许经营运输企业管理的社会车辆,不得在我市城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市城管局将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内非特许经营运输企业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