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 通讯员程贵忠)在当前开展的“夏季雷霆”执行工作中,博爱县法院不间断地在车站、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张贴“老赖”公告,持续向“老赖”施压,使其寸步难行。
博爱县的刘某2014年秋天承包了200余亩地种粮食,后因资金紧张,向朋友李某借了5万元钱,答应来年卖了粮食就还钱,并出具一张期限为一年的借条。第二年夏天,粮食收了,但刘某没有还李某钱。李某找刘某要钱,刘某说让李某再等一个月。李某说:“就这样,一个月、两个月,我一直等了快两年,刘某一分钱也没给我。后来,他干脆连电话也不接了。”无奈,李某将刘某告上法庭。2016年4月17日,博爱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刘某归还李某5万元欠款。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刻意躲避执行。
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刘某的大头贴张贴在其居住地。一时间,附近居民议论纷纷,很快就传到了刘某的妻子、父母和亲戚那里。“街坊邻居、亲戚朋友都来俺家,给俺说老刘成‘老赖’了,照片都贴出来了,真是太丢人了!”刘某的妻子说。由于感到丢人,刘某的妻子和刘某的父亲商量后,想办法筹了钱,于6月27日一大早将5万元钱送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