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琳琳 通讯员赵春霞)在6月29日至30日我市举办的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暨初任培训会上,由市司法局组织选任的80名首批市级人民监督员获得工作证书,此举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后,我市首批人民监督员正式履职,开始行使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权,也标志着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目的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执法公信力。市司法局今年5月份在全市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遴选了8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此次选任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后,我市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首批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在培训会上,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宣读了选任决定,省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就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监督流程、监督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培训结业考试。在颁证宣誓仪式上,刚刚获得工作证书的80名人民监督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郑重签订了履职承诺书,并表示将依法监督,认真履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①5